李洪花

餐饮在营
所在地牡丹区
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牡丹办事处芦堌堆村311号
法定代表李洪花
成立2017

经营范围

烟花类(C、D级)爆竹类(C级)30箱或总药量不得超过40千克(二者取其一,先达到者为限制储存量)(2019.1.11——2019.2.22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。

工商信息

统一信用代码92371702MA3D4EWWX0
所属行业餐饮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