菏泽市牡丹区志明手机店

餐饮在营
所在地牡丹区
地址牡丹区安兴镇安兴村
法定代表李志明
成立2009

经营范围

一般项目:通讯设备销售;家用电器销售;眼镜销售(不含隐形眼镜)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
工商信息

统一信用代码92371702MA3HPKUA1J
所属行业餐饮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