菏泽市牡丹区艳春日用品商店
零售在营所在地牡丹区
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荷兰路新河嘉园小区3号口3号商铺
法定代表任冠宇
成立2021
经营范围
一般项目:日用品销售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食品经营(销售预包装食品);食品经营;食品经营(销售散装食品);保健食品销售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
工商信息
统一信用代码92371702MA3WQ65X1F
所属行业零售业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