菏泽市牡丹区明伟电子产品经营部

零售在营
所在地牡丹区
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牡丹办事处太原路与大学路交叉口西50米路北
法定代表韩明伟
成立2021

经营范围

一般项目:电子烟雾化器(非烟草制品、不含烟草成分)销售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
工商信息

统一信用代码92371702MA944WUE18
所属行业零售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