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陶县明春副食店

零售在营
所在地定陶区
地址定陶县滨河办事处董河村后街中间路南
法定代表明艳春
成立2015
联系电话053****58登录后查看

经营范围

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(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)日用百货、洗化用品(依法须经许可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。

工商信息

统一信用代码92371727MA3HWD5F2G
所属行业零售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