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明县留江副食店

零售在营
所在地东明县
地址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刘楼镇刘楼村
法定代表石留江
成立2019
联系电话182****85登录后查看

经营范围

日用百货.烟酒副食.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销售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

工商信息

统一信用代码92371728MA3PR1RM7P
所属行业零售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