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明县银春凉菜馆
餐饮在营所在地东明县
地址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沙窝镇二号村台D26-7
法定代表王银春
成立2021
经营范围
许可项目:餐饮服务;食品经营;小餐饮、小食杂、食品小作坊经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食品经营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工商信息
统一信用代码92371728MA948L2Q3M
所属行业餐饮业
